近日,我院陈波博士在《东方法学》(2024年第2期)上发表了题为“绿色金融标准的法治转型”的学术论文。《东方法学》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CL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期刊、“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内容摘要
绿色金融标准作为一项治理工具,具有明确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作用,是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受“自上而下”法治发展模式影响,当下我国绿色金融标准的法治实践存在统一性面向中的逻辑不自洽和规范性方面的法治内涵扭曲的困境,掣肘了绿色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双碳目标的确立和绿色投融资需求的深化,以标准化增强治理效能成为绿色金融业重要共识和绿色金融监管部门优先选项。作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治理的评价基准,绿色金融标准的法治化应从标准化和法治化的互动出发,从标准的制定主体、调整范围、法律效力和制定程序等四个层面进行全面检视。为了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制度体系,需在法治化视野下廓清绿色金融标准的内涵与外延,确立价值目标兼容、多元维度拓展、适用逻辑协同和法治程序保障等有效运行机制。
关键词:绿色金融标准统一性规范性法治转型法律效力